公告日期:2024-11-09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4-106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于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1 月 19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 120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2日9:00-11:00、13:30-16:30
3、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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