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股份”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26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133,156,830股(每股面值1元 ),实际发行74,906,36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0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9,999,999.67元。扣除承销、保荐等费用10,288,111.8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9,711,887.8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4-0003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以上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计划投资和实际投入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调整后投资 累计已投入金 募集资金 计划完
金额 额 余额 成时间
1 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17,000.00 10,273.44 7,778.99 已结项
2 航飞航空飞机柔性装配研发及生产 10,000.00 5,260.79 4,743.11 2025 年
基地项目 末
3 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 10,776.56 8,533.77 2,286.69 已结项
目
4 偿还银行借款项目 17,245.28 17,245.28 - 不适用
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949.35 4,509.69 - 不适用
合计 58,971.19 45,822.97 14,808.79 -
注1:“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原定使用募集资金27,000.00万元,因生产工艺优化、生产线组织模式改善、生产效率提高,公司于2022年9月将原承诺使用的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至“航飞航空飞机柔性装配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使用,“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17,000.00万元。该等变更经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并经过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结合项目实际投产进度安排,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将该项目预计完成时间由2023年末调整至2024年末,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并经过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778.9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注2:“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原定建设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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