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5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规划和ESG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
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在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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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ESG目标、战略规划及相关管理制度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识别和监督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ESG相关风险和机遇,指导管理层对ESG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六)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公司ESG工作方案、报告等;
(七)审议与ESG相关的其他重大事项,指导ESG工作的日常开展;
(八)对其他影响公司长远发展定位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九)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十)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权限如下:
(一)召集、主持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战略与ESG委员会重要文件;
(四)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十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
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第十一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可采用现场会议形式,也可采用非现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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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的通讯表决方式。
第十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应于会议召开前 5 日发出会议通知,因情况紧
急需召开临时会议时,在保证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的前提下,会议召开的通知可以不受前述限制。
第十三条 会议通知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十四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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