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2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ST 天沃 公告编号:2024-071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
议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以书面、邮件及电话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 9 名。本次会议参会
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
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易晓荣、李春荠、李祺泓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公司收入。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事前审议了此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是为有效控制公司运营成本,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符合“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ST 天沃 公告编号:2024-071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2.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天沃科技关于
对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易晓荣、李春荠、李祺泓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在《金融服务协议》生效期间内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的严格监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
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沃科技关于对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存贷款业务风险可控,公司存放于其的资金安全且独立,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该报告真实、有效,所得出的结论客观、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
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4.以 6 票同意、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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