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9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以电话通知、微信通知、电子
邮件等方式送达参会人员,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经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穆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向陕西先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陕西先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系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公司及时充实流动资金,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借款用途合理,有利于公司现金流的运转。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秦本平、穆阳、贺小北
2024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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