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7 15:55:36 股吧网页版
万安科技:国信证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万安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章旗凯 联系电话:0571-85115307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秋实 联系电话:0571-85115307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章旗凯、傅毅清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12月23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检查了公司的三会资料,列席了公司部分三会,对公司董监高进行访谈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 √
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
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看了公司的部门设置及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决议资料,查阅相关制度,访谈了审计委员会成员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
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
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
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 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

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检查了公司披露的公告并访谈相关人员,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查阅互动易网站相关信息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公司会计记录,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