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03 18:54:10 股吧网页版
“黑公关”找到了?比亚迪奖励21位线索提供人!最高30万元!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K图 002594_0


K图 01211_0

  日前,比亚迪网络举报中心发布消息称,近期发布悬赏以来,比亚迪收到了上千封邮件和私信,向其提供了文字信息、链接、图片、视频等内容。经过一系列的识别、筛选、评估后,比亚迪拟对部分线索提供人提供1千、5万、10万、30万元人民币不等的初步奖励,共计21人。

图片来源:比亚迪网络举报中心截图

  “如今,恶意唱衰、肆意攻击、虚假不实等消息层出不穷。我们愿同大家携手一道,激浊扬清,共建清朗的网络空间。”比亚迪方面表示,还有很多信息不具备奖励条件,相关线索或证据 (如聊天记录、录音录像、邮件、合同、费用支付等) 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补充。

  对此,有网友在评论区留言表示,“等待公布幕后黑手”“看得我都想打入内部去举报了”“比亚迪来真的啊,希望网络环境越来越干净吧”。但也有网友留言称“你们这品牌太吓人了”。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截图

  上述消息中的“悬赏”源于比亚迪品牌及公关处总经理李云飞6月19日发布的一条微博。李云飞称,近期比亚迪收到多方提醒,某车企使用黑公关手段,对比亚迪的产品及品牌贬低、拉踩和恶意诋毁。比亚迪现向广大网友及社会各界,征集黑公关有效线索和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录音录像、邮件、合同、费用支付等信息,只要能明确指向相关个人、黑公关广告公司或有关车企,将整理上报至公安经侦等相关部门,经查证属实后,对有效线索及证据提供者奖励20万元~500万元人民币,同时对提供者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不会武功的武功李云飞

  值得一提的是,在该条微博下方,李云飞还配上其在2024中国汽车重庆论坛上的发言视频片段,其中李云飞提到,“现在(汽车行业)竞争太厉害,各种明的、暗的、桌上的、台下的,上得了台面的和上不了台面的(都有)。”

  随后,比亚迪官方微博“比亚迪汽车”及微博名为“比亚迪新闻打假办公室”(微博认证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均转发了李云飞上述微博内容。“比亚迪汽车”配文称:“‘要携手,不要黑手’,打击‘黑公关’势在必行。”

  事实上,比亚迪并非首次有奖征集“黑公关”相关线索。早在2021年12月,比亚迪就曾发起“清朗行动”,将奖励金额确定为5万至100万元,并在2022年6月将举报奖励调整为5万至500万元,为期一年。

  2023年12月3日,比亚迪再次宣布,黑公关的举报奖金最高500万元,长期有效。彼时李云飞发文称,“今年,汽车人提得最多的一个字就是‘卷’,卷技术、卷产品、卷价格、卷营销,甚至都要卷下限了,竞争惨烈抑或是令人发指的程度,是我入行近20年来,未曾见过的!如果是卷产品卷水平,那是要鼓掌!但要是卷下限,则令人不齿不屑!”

  有观点认为,“自媒体”、网络水军的传播效果和负面影响往往是指数级别的,这种诋毁或者诽谤行为,往往会对“被黑”的车企或者品牌带来形象的严重损害,而这类问题并不只是局限于比亚迪一家车企,其他汽车品牌同样深受其扰。在此背景下,自去年以来,多家车企表态将打击网络水军。

  去年3月,长城汽车推出“1000万悬赏计划”,向社会征集“网络水军”对所有车企的攻击,并公开网络举报渠道。截至同年7月,长城汽车官方称收到了网友举报线索近千条,且部分网络水军恶意抹黑行为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

  除此之外,小鹏汽车、零跑汽车、蔚来、特斯拉、理想汽车等车企也纷纷注册法务部账号,通过更直接、强硬的方式打击网上的恶意抹黑。不过有观点认为,当舆论博弈进入司法对峙阶段,面临着巨大的资源不平等,普通个体或“自媒体”很难与大公司的法务团队长期抗衡。

  在此背景下,相关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在规范“自媒体”发展方面已采取相关的监管措施。如中央网信办发布的《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文件,明确网站平台应当及时发现并严格处置“自媒体”违规行为,对制作发布谣言、蹭炒社会热点事件或矩阵式发布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的“自媒体”,一律予以关闭,纳入平台黑名单账号数据库并上报网信部门。

  有分析认为,车企遭遇网络“黑公关”攻击,一方面反映了当前汽车行业的激烈竞争,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行业需要打造一个公平竞争、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