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06-08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安徽亚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平安证券”)作为芜湖亚夏汽
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夏汽车”、“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等有关规定,对亚夏汽车投资设立“安徽亚夏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拟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安徽亚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机关核定为
准)
(二)注册地:安徽省芜湖市
(三)注册资本金: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具体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四)公司业务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等(具体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二、拟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模式
该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乘用车、商车用、农用车、工程机械等租赁财产的融资
租赁业务、经营租赁业务及其售后回租业务;并提供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
租赁交易咨询服务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业务。
三、拟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一)延伸公司的产业链,扩大公司的销售收入;
(二)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做有益的尝试,为下一步公司发展探索方向;
(三)增强公司竞争力,巩固区域市场占有率。
四、保荐机构结论性意见
平安证券认为:亚夏汽车拟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系围绕主业延伸产业链的
投资行为,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销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不属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
险投资》所规范的范围,平安证券对亚夏汽车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设立“安徽亚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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