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8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4-065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尔斯”)于 2024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
案》,股票增值权授予日为 2024 年 12 月 26 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4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不涉及到实际股票,以哈尔斯 A 股普通股股票作为虚拟股票标的。
(二)拟授予的股票增值权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20 万份股票增值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6,637.9732 万股的 0.26%。
(三)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股票增值 占授予股票 占激励计划公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权数量(万份) 增值权总数 告日股本总额
比例 比例
1 邵巧蓉 中国 董事会秘书 60 50% 0.13%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1 人) 60 50% 0.13%
总计 120 100% 0.26%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为 4.07 元/份。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增值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增值权全部行权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六)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等待期为股票增值权授予之日至股票增值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分两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自股票增值权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七)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增值权需同时满足以下行权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行权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不得行权,并作废失效;若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条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不得行权,并作废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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