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8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4-064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
年 12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
值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增值权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12 月 26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 万份股
票增值权,行权价格为 4.07 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保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未解锁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保留 KUEK JOO GUAN(郭裕源)已获授但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起到了表彰优秀人才的作用,同意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宜。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陈庭江先生回避表决。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满足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规定解除限售的条件,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82 名激励对象所持共 277.54 万股限制性股票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价格、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激励对象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
有关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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