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7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4-081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仅为交易各方初步确定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文件,所涉及的具体事项包括交易金额等尚需交易各方另行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确定。正式协议能否签订取决于后续的尽职调查及根据审计、法律及评估结果进行的进一步协商谈判,以及履行必要的决策和批准程序,因此该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后续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在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及执行前,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 2024 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024年12月5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意向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1、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目标公司”)的 100%股权转让给属于鱼台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鱼台政府”或“甲方”)管理的鱼台县华兴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新能源”或“丙方”),鱼台政府授意丙方受让该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股
权转让事宜达成意向,并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以下
简称“意向协议”或“本协议”)。
本次交易转让价格为 40,100 万元:其中 32,600 万元用于股权受让款、7,500
万元用于代目标公司偿还对乙方的借款。该价格仅为协议各方初步协商的意向价格,并非最终成交价格,最终成交价格以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2、本次签订的协议仅为交易各方初步确定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文件,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约定的意向转让价格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若后续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且约定的最终成交价格超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公司将按法规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甲方
名称:鱼台县人民政府
基本情况:鱼台县地处鲁西南,位于鲁苏两省交界处。2023 年,鱼台县实
现地区生产总值 246.30 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63.91 亿元;第二产业增
加值 63.27 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 119.12 亿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9833
元、23274 元。先后荣获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全国科普示范县、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全省现代农业强县、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县等荣誉。
(摘自鱼台县人民政府官网 http://www.yutai.gov.cn)
(2)丙方
名称:鱼台县华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27MACJA10N1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滨湖街道观鱼大道东首 8 号经济开发区数字产
业大厦 1108 室
法定代表人:李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05-23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煤炭开采;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炼焦;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煤制品制造;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水上运输设备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鱼台县财政局(鱼台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持股比例 100%
2、交易对方(丙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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