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7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长青集团
股票代码:002616
信息披露义务人:
序号 姓名 住所 通讯地址 股份变动性质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 中山市小榄工业大道
1 何启强 减少(协议转让)
拱桥路 南 42 号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 中山市小榄工业大道
2 麦正辉 减少(协议转让)
花园正街 南 42 号
中山市长青
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路 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路
3 新产业有限 不变
12 号之 4-1 12 号之 4-1
公司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 中山市小榄工业大道
4 郭妙波 不变
拱桥路 南 42 号
广东省中山市石岐街 中山市小榄工业大道
5 何启扬 不变
道兴盛路 南 42 号
签署日期:2024 年 12 月 2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各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持股目的......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6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17
第八节 备查文件......18
附表 1:......24
附表 2:......28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长青集团、上市公司、公 指 广东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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