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过去,外资独立经营医院的趋势经历了多次调整。而到了今年,这一趋势似乎已经确立。
9月8日,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具体而言:拟在北京、上海、广东三地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以用于产品注册上市和生产。所有经过注册上市和批准生产的产品,可在全国范围使用;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
此次,“允许外商独资办医疗机构”,也被业内人士认为是政策层面对外资办医的一次较大突破。
对此,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过去,国家规定医疗机构仅限合资企业,未对外商完全开放。这可能也遵循了一种国际惯例,许多国家认为生命权不应完全交由外国人掌握。例如,在一些国家,医生的就业机会仅限于拥有绿卡或本国国籍的人士,非本国国籍者无法在本国行医。这也可能涉及对等原则的问题,因此并未完全对外商开放。此外,外国投资者在投资环境方面也是被考量的因素。
“如今,‘允许外商独资办医疗机构’的举措可能向外界释放出我们吸引外资、优化投资环境的积极信号。我认为,此举不仅展示了我国医疗卫生系统的开放姿态,而且有助于提升整体医疗水平、改善就医环境,同时引进国外先进的医疗技术和管理经验。这样的措施将有助于改善投资环境,为外国人在中国就医提供便利。”金春林说。
受此消息影响,9月9日开盘民营医院概念逆势拉升,皓宸医疗、澳洋健康涨停,盈康生命、济民健康、国际医学、新里程等跟涨。截至午间收盘,皓宸医疗涨9.86%,澳洋健康涨9.91%,国际医学涨9.98%,新里程涨9.88%,济民健康涨停,盈康生命涨19.94%。
风向已明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数据,截至2021年,我国外商投资的医疗机构数量已增至302家,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然而,与全国超过107万个医疗卫生机构的总数相比,外商投资医疗机构所占市场份额仍然较小。这些机构主要以轻资产模式运营的诊所和门诊部为主(188家,占62.25%),而医院数量相对较少(114家,占37.75%)。
随着对外资开放政策的进一步放宽,外商独资医疗机构的设立最终获得了允许。实际上,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将放宽医疗等服务业市场准入。此外,三部门联合发文正式鼓励外商独资办医院,这从政策层面推动了外资办医的发展。
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治研究与创新转化中心主任邓勇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举措是中国医疗领域开放的重要一步,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一方面,它可以促进市场竞争并提升服务水平。引入外商独资医院将增加医疗市场的竞争主体,促使现有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为患者提供更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选择,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另一方面,它可以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与经验。国外医疗机构在某些领域可能拥有先进的医疗技术、管理理念和服务模式,通过设立外商独资医院,可以引进这些优势资源,促进国内医疗技术的创新和发展,提升我国医疗行业的整体水平。
外商独资医院的建设和运营也将带来一定的投资和就业机会,对当地经济产生拉动作用,并有助于完善城市的医疗服务配套设施,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邓勇表示,希望借助外资的力量推动国内医疗产业的升级和发展,鼓励创新,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医疗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CIC灼识咨询董事总经理刘立鹤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也指出,此次通知的发布进一步表明了政府进一步开放医疗领域的决心。对于计划独立投资中国医院的机构而言,这是一个重大的利好消息,特别是可以吸引相关人才以及引进全球领先的医疗资源和技术全面进入中国。例如,2024年6月,全球顶级医疗机构梅奥诊所已在中国设立了首个办事处。
“该通知也表明中国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已经开始考虑协调不同国家的监管标准以及国际临床试验数据库的建立,具体实施细则的落地还有待观察。”刘立鹤说,在新政策的推动下,长期可以认为民营医疗机构,高端健康体检中心,干细胞治疗,基因诊断及治疗行业将会有快速的发展期。但是依然还要等到政策细则出台,特别是生物安全相关的监管细则的出台,才能评判是否外商投资医院可以在短期内进行现实可行的快速落地。
缘何此时?
近年来,外商独资医疗机构的政策环境持续放宽。据医学界分析,2014年,外资独资设立医疗机构的限制在部分地区被突破。原国家卫计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通知,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新设或并购的方式,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福建、广东、海南这7个省市设立外资独资医院。
2015年,政策出现转变。同年3月13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修订并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医疗机构列入限制类。2017年,国务院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的参与形式仅限于合资或合作。
然而,2023年11月,政策再次放宽。国务院批准了《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外籍及港澳台医生在北京开设诊所。北京商务局随后出台的实施方案中,还承诺将在职称评审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在比较此次政策与以往的改进时,刘立鹤指出,尽管2014年实施了类似措施,但后期由于主管部门的担忧,收紧了外商独资医疗机构的政策试点。他们担心这些机构可能难以纳入我国现行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甚至可能引发胚胎移植、器官克隆等医疗伦理问题。
过去几年的实践中,相关主管单位通过加强日常监管,明确了外资医疗机构的注册资本和从业年限,以及外籍医生的从业资质和信用记录,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了监管风险和法律纠纷。
刘立鹤认为,与2014年的早期政策相比,这次的新政预计将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在对新设立的外商独资医疗机构进行谨慎、严格审批的基础上,将围绕药品使用和医疗伦理等事项加强定期检查和审核。
邓勇也分析指出,与以往的政策相比,此次新政有三个方面的差异:首先,开放范围更广。此次拟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城市不仅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还涵盖了天津、南京、苏州、福州和海南全岛等更多地区,开放的地域范围更广泛,能够让更多地方受益于外资医疗资源的引入;
其次,政策更加明确具体。此次通知不仅明确了试点地区,还对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进行了细分,例如在北京、上海、广东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等,政策内容更加具体详细,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此外,配套措施可能更加完善。此次扩大开放试点工作中,相关部门可能会在配套措施方面准备得更加充分,例如在审批流程优化、监管机制完善、与国内医疗体系的融合对接等方面可能会有更成熟的考虑和安排,以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取得实效。
“与2014年相比,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医疗消费需求、医疗技术发展等方面都发生了显著变化。此次政策的出台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和发展需求的新举措,更能适应现阶段医疗领域开放的要求,也更有利于吸引外资进入并发挥其积极作用。”邓勇说。
打破壁垒
建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并非易事。
中信证券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尽管民营医院在床位数量、卫生技术人员、诊疗人次以及入院人次等卫生资源指标上所占比例较低,但自2010年以来,这些指标一直在稳步提升,预示着巨大的发展空间。然而,在医疗领域,单凭资本并不能保证顺利推进。关键在于如何利用资本在经营管理、市场运营、人才培养和资本运作等方面的优势,推动医疗服务的持续发展。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营医院负责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民营医疗行业充满挑战,对行业了解不深的投资者在进入市场后容易遇到困难。“近年来,尤其是那些追求高端市场的民营医院,盈利变得越来越难。”
这主要是因为,在国内市场上办好一家民营医院面临许多障碍,需要克服。刘立鹤指出,外商投资医院最受关注的问题包括生物信息安全以及人类遗传资源的保护与监管。此外,如何使全球不同国家和地区已获批的药品与医疗器械在中国快速审批上市,并在这些外商投资医院中得到应用,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医疗战略咨询公司Latitude Health的创始人赵衡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鼓励外商独资办医院的具体细则尚未出台,因此难以判断其对市场是利好还是挑战。“尽管外商独资模式让投资方在医院运营上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并且在引入国外管理和运营理念上具有优势,但在中国市场打开局面却相当困难。最核心的问题涉及两个方面:一是人才获取,二是如何定位、定价,并明确支付方。”
赵衡认为,外资医院将面临招募医生的挑战,特别是在专科医生这一门槛较高的领域,医生的稀缺性问题尤为突出。同时,如何在保持国外理念的同时运营医院,并主要依靠提供价值型服务作为收入的主要来源,避免走中国本土医院依赖药品盈利的老路,同时又不至于定价过高吓跑大部分用户,这是外资投资方面临的最大挑战。
这也意味着,在外资投资医院领域,存在一些需要协调的环节。金春林也提出,医疗技术审批的标准、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的限额,以及医疗执业医生和护士的具体条件,这些是否需要进一步优化?“我们还需考虑如何处理国外的医疗事故和医疗标准的具体规则。《通知》中提到,需要另行制定这些具体规则。同时,我们还必须确保对隐私和伦理保护问题给予充分关注。”
金春林强调,在政策的推动下,一些国外的技术未来可能会被引入国内。技术层面上,国外技术可能涉及伦理和规则问题,需要考虑是否允许这些技术在中国实施。此外,可能会有一些人利用外商投资作为跳板,更便捷地前往国外就医,这将有助于打通国外就医的渠道,这一点也值得关注。这可能产生所谓的“鲶鱼效应”,使得收入较高的群体从县级公立医院转向外商投资的医院,这也是一个值得我们关注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