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7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本财务顾问”)接受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晶腾达”、“收购人”)的委托,担任其收购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股份”、“上市公司”、“公司”)的财务顾问。
2023 年 4 月 28 日,收购人公告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
书》。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自收购人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财务顾问应当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结合被收购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披露事宜,对收购人及被收购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财务顾问就本次收购的持续督
导期自 2023 年 4 月 28 日开始。
通过日常沟通,结合上市公司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本财务顾问出具 2024
年半年度(从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
期”)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一、本次收购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一)本次收购概况
本次收购的方式为收购人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同时拟通过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1、表决权委托
2023 年 4 月 24 日,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李旭亮、温琦夫妇及其一致行
动人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集团”)、李淑贤、梁金成与收购人晶腾达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将持有的上市公司合计 431,625,528 股股票(因转增、送股等新增的股票自动纳入委托范围)的表决权(占委托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9.84%)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收购人行使。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出具日,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已完成。
上述表决权委托事项完成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合计 431,625,528 股股票
的表决权,占委托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84%,晶腾达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李俊锋先生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拍卖通知书》([2023]
京 02 执 373 号),关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李旭亮、温琦、勤上集团民事一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对勤上集团持有公司的23,300 万股股份分为四笔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第一笔 4,550 万股,第二笔、第三笔和第四笔均为 6,250 万股,可能导致勤上集团被动减持股份。根据阿里拍
卖平台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2024 年 3 月 12 日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显示,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最高应价竞得勤上集团持有公司的4,550 万股、6,250 万股,拍卖成交价分别为人民币 114,486,000 元、139,380,000元,成交均价分别为约 2.52 元/股、2.23 元/股。
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上述拍卖成交股份均已完成过户登记,导致勤上集团因司法拍卖而被动减持其所持公司股票中 4,550 万股、6,250 万股,进而导致晶腾达持有公司的表决权股份变更为 323,625,5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3%,晶腾达仍为公司第一大表决权持有人,李俊锋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注销
2023 年 9 月 5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业
绩承诺补偿股份执行过户完成暨诉讼的进展公告》,北京龙舞九霄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龙啸天下教育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张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 9,456,516 股股票已经广东省深圳市
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024 年 4 月 30 日上市公司
披露了《关于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注销完成的公告》,上述 9,456,516 股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减少至 1,436,594,349 股,导致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表决权比例被动增加。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向收购人发行 363,500,000 股股份(发行数量最终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完成后,收购人将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795,125.528 股股票的表决权,晶腾达将成为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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