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纬股份”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刑事判决书》暨诉讼结果的公告。
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胜送达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4)浙刑终118号。
公司于2022年6月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9),李广胜因涉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被湖州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于2022年6月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取保候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6),湖州市公安局决定对李广胜取保候审;于2024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6),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胜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次操纵尚纬股份的刑事判决如下:
1、撤销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浙05刑初7号刑事判决第一项对被告人李广胜的量刑部分,维持其余部分;
2、被告人李广胜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七百万元;
3、被告人李广胜二审期间退缴的违法所得10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当天,尚纬股份还发布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收到董事李广胜、方永、副总经理梁晓明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广胜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提名委员会委员、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方永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收到股东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派人员变更的通知,由王丹接替杨文勇董事职务,调整后,杨文勇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梁晓明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公告表示,上述董事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的正常运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盛业武、沈智飞、王丹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盛业武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此前,12月11日晚,尚纬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独立董事共同提交的《督促函》,函件督促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广胜应尽快归还所占用资金,且公司应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开展占用资金的追回工作。
今年11月,尚纬股份及李广胜等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指出李广胜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违规事项。
具体而言,公司公告披露出资2000万元与第三方合伙投资设立安徽峰纬搏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峰纬搏时”)。该2000万元投资款实际流向李广胜相关方,并未用于公告披露的峰纬搏时投资范围内事项。李广胜变相占用公司资金2000万元,公司已收回其中1500万元,尚有资金占用余额500万元。
11月30日,尚纬股份披露整改报告,其中包括敦促实际控制人归还被占用资金,称已收到李广胜签署的《通知函》,其承诺将尽快筹措资金,以分期还款的方式向公司偿还占用资金。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严格尽职履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公司被占用资金的追偿进展以及公司规范运作情况。”12月11日,尚纬股份独立董事共同提交函件,督促李广胜应尽快归还所占用资金,制定具体的还款计划,明确还款方式、时间节点及保障措施,并严格履行。
同时,尚纬股份独立董事督促上市公司应高度重视并积极追回被占用资金,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开展占用资金的追回工作;如李广胜到期未归还完毕上述占用的资金,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采取诉讼、保全等相应的法律措施予以追讨,保证收回被占用资金,尽可能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尚纬股份称,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后高度重视,已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开展占用资金的追回工作。公司将认真落实独立董事《督促函》的各项要求。
此前,与李广胜同时被宣判的还有尚纬股份时任董秘姜向东。其因犯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李广胜现年51岁,系尚纬股份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和董事。据公司此前公告,2016年6月,因犯单位行贿罪、行贿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数罪并罚,李广元被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李广胜与李广元为兄弟关系。
10月15日,尚纬股份发布三季度报告。公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197,547,176.14元,同比减少25.3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997,581.53元,同比减少3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