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4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4-082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损失赔偿款还款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损失赔偿款事项概述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加加食品(宁
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加(宁夏)”)委托关联方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可可美”)和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玉蜜”)代加工生产味精,因关联方宁夏可可美及宁夏玉蜜生产出的味精未达到《味精代工合同》约定的产量标准,导致公司原辅材料超标耗用,2023
年度形成代加工损失 5,118.04 万元,2024 年第一季度形成代加工损失 1,606.64 万
元(未经审计),共计 6,724.68 万元,公司将上述损失确认为应收宁夏可可美及宁夏玉蜜欠款,计入其他应收款。
二、实控人及关联方向公司作出的还款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湖南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6),关联方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及公司实控人杨振先生就上述损失赔偿款出具了《关于赔偿款支付计划的说明》(以下简称“《支付计
划》”),承诺在不晚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前尽快筹措资金分批或一次性向加
加(宁夏)支付上述损失赔偿款,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未收到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及其关联方支付的
上述损失赔偿款及相关利息。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
出具的《说明函》,就其未能按《支付计划》支付上述损失赔偿款及相关利息的原因进行了说明,并承诺将继续采取相关措施筹措资金,清偿上述损失赔偿款,但未说明具体还款计划和期限。截至本公告提交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及其关联方损失赔偿款协议金额为 6,724.68 万元。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CAC证内字[2024]0016号),其中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之一为“关联方交易内控及存货管理存在重大缺
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等相关公告。
2、公司全资子公司加加 (宁夏)尚有存货存放在宁夏可可美厂区,截至2024年9月30日,存货账面净值7,129.41万元(未经审计)。该等存货因宁夏可可美劳资纠纷、破产清算等事项,能否运回或变现尚存在不确定性,且部分原辅料存在过期、霉变损耗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关联方被拍卖的资产中涉及公司
委托加工的部分资产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8),公司关联方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及宁夏沃野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家公司”)管理人于2024年8月23日上午10时至2024年8月24日上午10时在京东破产强清平台公开拍卖三家公司的资产中涉及公司存放在宁夏可可美厂区的部分原辅材料,根据公司《2024 年 7 月原材料、产成品盘点表》初步测算,被拍卖的标的物涉及公司账上库存金额约446.95万元(不含税,未经审计)。公司通过查询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获悉,截至目前,三家公司管理人已完成6次拍卖,其中被成功拍卖的标的物包括:液碱、食用碱、硫酸、片碱、磷酸、煤、味精母液水解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关联方被拍卖的资产中涉及公司委托加工的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等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提交时,公司暂未收到拍卖所得款项,后续是否存在其他存货被拍卖的情形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117,777,6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