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对控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其子公司 HAISCO HOLDINGS PTE.LTD.(以下简称“海思科控股”)增资 2,000 万美元;海思科控股以自有资金对其子公司 HEXGEN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海思锦控股”)增资 2,000 万美元;海思锦控股与关联法人蓝脉(成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
司 Blue Pulse Holdings PTE. LTD. 以 自 有 资 金 对 Hexgen
Pharmacetical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海思锦医药”)共同增资 2,500 万美元,其中:海思锦控股出资 2,000 万美元,出资比例为80%。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海思锦医药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的同时分担上市公司的资金压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曹传德 岳琳 乐军
2025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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