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5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 9 号东江环保大楼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名,实到独
立董事 3 名。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有关规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签订新<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广晟财务公司是经合规登记注册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资料齐全,程序合法、有效,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能够保证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及审核,符合有关监管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基于各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而开展的,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各方的资源和优势,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及审核,符合有关监管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签字页】
李金惠 萧志雄 向 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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