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8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4-053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建设生产生物质颗粒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以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投资及建设生产生物质颗粒项目的概述
1.为进一步践行循环、绿色的产业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1000万元人民币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福建金森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生物能源公司)。
2.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000 万元人民币计划建设 10 万吨/年的
生物质颗粒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生物能源公司成立后公司将并以其主体,利用公司森林经营区及周边丰富的森林资源采伐或择间伐后的抚育剩余物、采伐剩余物、木屑、木边角料等林业废弃物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3.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生产生物质颗粒项目系公司聚焦主
业,多元化发展的战略布局。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建设生物质颗粒项目的议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应飚先生主持,应当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会议的董事 9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 3
人),缺席会议的董事 0 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4.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即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金森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地址:福建省将乐县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质燃料加工;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木材加工;木材销售;木材收购;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林业产品销售;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副产品销售;生物质能资源数据库信息系统平台;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上述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即生物能源公司的基本情况,具体以新公司注册所属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备案为准。待新公司登记注册相关事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协议签订及工商设立登记等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事宜。
三、建设生产生物质颗粒项目的主要情况
公司计划利用公司森林经营区及周边丰富的森林资源采伐或择间伐后的抚育剩余物、采伐剩余物、木屑、木边角料等林业废弃物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水平并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
(一)生物质颗粒燃料的用途及优势
生物质颗粒燃料属于可再生能源并作为替代性燃料,可用于工业生产、发电领域、烤烟烘烤等领域。同时,生物质颗粒燃料作为一种便捷的清洁燃料,还具有燃烧效率高、热值稳定、纯度高等特点,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排放低于传统化石燃料;通过开发生物质颗粒燃料,可以提高区域能源供应的多样性和安全性。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本项目拟利用山场抚育剩余物、采伐剩余物、木屑、木边角料等林业废弃物生产生物质颗粒,属于鼓励类第一大类农林牧渔业第 17 条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情形。
1.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有助于把握产业发展机遇
本项目拟利用山场抚育剩余物、采伐剩余物、木屑、木边角料等林业废弃物生产生物质颗粒,属于再生资源利用。通过生物质颗粒生产项目建设有利于推动清洁能源转型、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生物质颗粒燃料将成为未来能源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2024 年 10 月发布的《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
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强调:各地区要充分认识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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