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的问询函》回复
之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近日,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大”、“上市公司”或“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4〕第 1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广东宏大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会同上市公司及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核查,现就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除非文义载明,相关简称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本核查意见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如无特殊说明则均为采用四舍五入而致。
目 录
问题 1......3
问题 2......3
问题 3......36
问题 4......39
问题 5......46
问题 6......65
问题 7......69
问题 1
报告书显示,你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向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农牧投”)购买其所持有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峰科技”或“标的公司”)225,055,465 股股份(占雪峰科技已发行股
份总数的 21.00%),每股价格为 9.80 元,交易价款合计 2,205,543,557 元。交易完成
之后,雪峰科技将成为广东宏大的控股子公司。请你公司:(1)说明本次交易中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的构成;截至回函日你公司银行并购贷款的办理进展情况,以及银行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借款方、借贷数额、利息、借贷期限及其他重要条款,并说明还款计划及还款资金来源,是否存在偿债风险,如是,请充分提示。(2)结合你公司业务经营资金需求、在建项目持续需投入资金相关计划安排、相关债务还款计划及未来财务费用增加情况等,说明本次交易对你公司流动性的影响,是否将导致你公司财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将对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如是,请说明公司的应对措施并充分提示风险。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本次交易中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的构成;截至回函日你公司银行并购贷款的办理进展情况,以及银行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借款方、借贷数额、利息、借贷期限及其他重要条款,并说明还款计划及还款资金来源,是否存在偿债风险,如是,请充分提示
1、本次交易中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的构成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上市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交易价款。本次交易自有
资金来源于上市公司经营积累的货币资金,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流动
性高的可支配资金余额为507,399.40万元,可用于本次收购交易对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备注
货币资金 249,576.19 已剔除不可动用的资金
项目 金额 备注
交易性金融资产 140,000.00 结构性存款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 25,000.00 定期存单(1 年内到期)
其他流动资产 3,000.00 易变现的大额可转让存单
应收票据 93,922.57
应收款项融资 48,05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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