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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5 18:13:07 股吧网页版
华东重机: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6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4-048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1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14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终止投资建设亳州年产10GW N型高效太阳

1.00 能电池片生产基地项目暨注销项目公司的议案 √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6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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