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智能: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7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审阅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就审议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对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依据公司经营需要,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运营实际,能对公司经营起到积极作用,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石海峰 、郑水园、 花迪
2024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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