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召开。
3.本次会议的召开,其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1)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海江社区英阿瓦提路 2 号
商业楼 B 座 D22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如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追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 √
案》
2. 以上提案的相关内容刊登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2024 年 12 月 14 日的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全体股东查阅。
3.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2项为普通决议案,上述提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4.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参会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凭上述证明材料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
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并在 2024 年 12 月 26 日
(星期四)14:00 前传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指定电子邮箱(0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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