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1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3日(星期一)下午2点(下午1点半到2
点为现场审核登记时间)
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 2 点(下午 1 点半
到 2 点为现场审核登记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方式 投票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2024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024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 8 号(朝阳公园西 2 门)
众信旅游大厦二层大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五)
8、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议案类型及表决方式说明
议案 备注
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 √
险的议案》
表决方式说明:
1、本次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赞成方可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在股东大会决议中披露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4、本次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会议的登记事项
1、为了保证股东大会按时召开,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需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前进行会议登记:
(1)直接送达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5 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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