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2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转债代码:127073 转债简称:天赐转债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未行使权益的,由公司统一注销,已经行使权益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519.85 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激励计划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91,882.51 万股的 0.79%。其中首次授予 1,364.85 万份,约占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9.80%,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 191,882.51 万股的 0.71%;预留 155.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
的 10.20%,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91,882.51 万股的 0.08%。
截至本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为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 48.63 万份,首次和预留部分合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 1,105.7550 万股;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 542.43 万股,上述授予权益合计 1,696.815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91,882.51 万股的 0.88%。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519.85 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91,882.51 万股的0.79%。
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6.74 元/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相同。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901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七、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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