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8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25-002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7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 月 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电子城 IT 产业园 C3B 座东易
大厦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蔡爽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40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 120,000,5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6031%;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118,311,2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004%;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3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689,2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26%。
2、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 238 名,代表公司股份 1,900,13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4529%;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210,87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03%;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3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689,2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26%。
(注:上述比例加总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和儒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619,1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22%;反对 321,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2%;弃权 59,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18,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277%;反对 321,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388%;弃权 59,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35%。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649,5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75%;反对 298,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5%;弃权 52,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49,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5276%;反对 298,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916%;弃权 52,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09%。
本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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