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0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8.60 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40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58.60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为 6,825.94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1.25%;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30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58.60 元/股测算,
预计可回购股数约为 5,119.4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9 月 27 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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