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2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刘端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通讯表决应参加的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的独立董事 3 人。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1.《关于补充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交的《关于补充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其相关材料,我们对上述议案事前予以认真审查和确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审核意见如下:本次补充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交易各方业务合作关系较为稳定,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符合市场化定价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基于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9 日
(以下无正文,系《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系《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 端:__________________
王 辉:__________________
杨天足:___________________
2024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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