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8 19:35:15 股吧网页版
岭南股份: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度第十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002717.SZ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债券代码:128044.SZ 转债简称:岭南转债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 年度十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编制。广发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广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广发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关于“岭南转债”持有人在收购要约有效期内参与收购方案网络投票的提示

据公司披露的《关于中山市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服务有限公司向“岭南转债”持有人收购部分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公司于 2024 年 8 月21日接到中山市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方”)的通知,明确收购方将按照《关于中山市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服务有限公司向“岭南转债”持有人收购部分债券的方案》(简称“本次收购方案”)向“岭南转债”持有人收购部分“岭南转债”。对此特别提示如下:

1、收购方案要点

收购对象:截至权益登记日(2024年8月21日)下午收市时,“岭南转债”持有人名册中登记的“岭南转债”持有人,且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岭南转债”应当符合本次收购方案所载之相应条件及其他相关要求。

收购额度、数量:截至权益登记日(2024 年 8 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岭
南转债”持有人名册中登记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岭南转债”数量不超过1000张的,按照该债券持有人实际持有的全部债券数量收购;“岭南转债”持有人名册中登记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岭南转债”数量超过 1000 张的,仅按照1000 张收购。

收购价格:100.127 元/张。

收购要约有效期:2024年8月23日上午9:15至2024年9月9日下午15:00。
2、投票方式

债券持有人在收购要约有效期内可以(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投票(开放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3 日至 2024 年 9 月
9日的交易时间,即在此期间每个交易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或(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投票(投票开放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9 月 9 日下午 15:00;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
期限内,非交易时段也可投票),以网络投票方式作出是否同意转让债券的明确意思表示。前述两种方式统称“网络投票系统”。

除上述方式外,收购方不接受债券持有人的其他投票或确认方式。债券持有人应在投票时间内参与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关于“岭南转债”持有人参与收购方案网络投票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121),提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债券持有人在上述投票时间内及早提交投票意见。

3、本次债券收购条件

(1)本次收购方案为收购方向“岭南转债”持有人发出的收购要约,“岭南转债”持有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同意本次收购方案,如债券持有人在前述有效期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出“赞成”的,即表示该债券持有人明确同意按照本次收购方案规定的各项条件和数量向收购方转让其持有的“岭南转债”;如债券持有人在前述有效期内通过网络投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