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19 18:29:15 股吧网页版
物产金轮:关于对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0


关于对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查阅了财务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18日,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由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属”)和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汽车”)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才河,注册资本10亿元,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中大广场1号7楼。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物产中大、物产金属、物产汽车对财务公司分别持股60%、20%、20%。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服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对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现代企业治理制度,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即“三会一层”)相互制衡、各负其责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稽核审计委员会、薪酬管理委员会,经营层下设授信评审委员会、有价证券投资委员会。

财务公司现设十个部门,前台业务部门包括结算业务部、信贷业务部、金融市场部和国际业务部,中台控制部门包括资金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后台保障部门包括综合管理部、财务部、稽核审计部和信息科技部,构建了前、中、后台分离的三道防线。

财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职责界面清晰,制衡协作有序,运行规范高效,权力、决策、监督、执行机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协同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了对董事会负责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建立风险管理部和稽核审计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核。各业务部门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规范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

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授权管理制度,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

2019年,财务公司联合德勤华永专业咨询力量,逐项审视公司各业务模块、经营管理各环节,梳理和明确各流程关键风险、内控要求、控制活动,搭建形成融合内外部风险管控要求、法规制度规定和行业优秀做法的,覆盖二十多个模块逾四百条流程的,严格、规范、全面、有效的内控体系,并动态更新完善。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结算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产负债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资金计划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办法》《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存贷款利率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内部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及预留印鉴管理操作规程》《人民币单位活期存款管理办法》《电子银行业务操作细则》《结算业务部对账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制度、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其他监管要求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风险控制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公司对存款人开销户进行严格审查,严格管理预留印鉴资料等,做好支付风险防范工作。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充分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

(3)在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方面,财务公司根据各监管法规,制定了覆盖开户到结算、网上银行、对账等全流程业务的规范的制度规程,规范各业务环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