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民股份”或“公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利民股份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90 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980,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9,8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债券期限为 6年。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278 号文同意,公司 98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
债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利民转债”,债券代
码“128144”。
本次募集项目资金于 2021年 3月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衡验字(2021)00022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及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累计投入金
号 额 额
1 年产 12,000 吨三乙膦酸铝原药技改项目 20,706.55 20,734.75
2 年产 10,000 吨水基化环境友好型制剂加工项 13,133.50 12,529.02
目
3 年产 500 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新建项 2,696.77 2,696.77
目
4 绿色节能项目 32,463.18 32,701.04
5 补充流动资金 29,000.00 29,000.00
合计 98,000.00 97,661.59
(二)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鉴于“年产 12,000 吨三乙膦酸铝原药技改项目”“年产 10,000 吨水基化环
境友好型制剂加工项目”“年产 500 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新建项目”“绿色节能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投入,公司拟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
截至 2024年 12 月 30 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已使用募集 应付未 利息收入净额 节余募集资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A) 资金金额(B) 付金额 (扣除手续 金(E=A-B-
(C) 费)(D) C+D)
年产 12,000 吨三
乙膦酸铝原药技 20,706.55 20,734.75 28.20 -
改项目
年产 10,000 吨水
基化环境友好型 13,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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