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01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封面签署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风险因素”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9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76 号文,同意发行人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0 亿元(含 30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发行为证监许可[2021]1976 号注册批复项下的首期发行。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809.24 亿元,
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809.07 亿元;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
为 66.70%,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5.32%;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发行人合
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825.82 亿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825.64 亿元,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7.64%,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6.21%。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9.83 亿元(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23亿元、49.10 亿元及 66.16 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倍。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发行人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发行人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发行人难以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期债券由监管部门批准的证券登记机构负责托管、登记及结算工作,
发行结束后,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交易流通。虽然发行人有较好的资质,但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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