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8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 三圣 公告编号:2024-65 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
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证监局下发
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2 号),责令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六个月内完成整改,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2、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预重整工作规范》”)的规定,已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完成预重整备案登记。经主要债权人同意,公司已聘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
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现根据《预重整工作规范》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通知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并参加债权人会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通知
公司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即2024年10月28日前,向公司、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债权性质、有无财产担保及
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本次债权申报采用网络债权申报方式,债权人需通过“律泊智破系统”(网址:https://www.lawporter.com/)线上申报债权,申报项目编号填写:2450000009,请各债权人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注册、登录并申报债权,具体申报注意事项详见系统上载附件《债权申报指引》。为提高债权申报和审核的效率,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请公司债权人在进行债权申报前,仔细阅读《债权申报指引》,了解债权申报的具体规范。
公司、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武兆文、饶浴阳
联系电话:15310457126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云汉大道99号
联系邮箱:ssgfzqsb@163.com
二、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
公司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11月1日上午9:30以网络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召开网址为https://www.lawporter.com/,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会具体事宜将由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另行通知。
三、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3.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充分关注二级市场有关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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