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ST 世龙 公告编号:2024-032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保障公司年度报告质量,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11-04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89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96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85,828.77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 万元
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4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1,468.42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 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3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6 次、
监督管理措施 37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汪明卉,2007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6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 年 4 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 8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4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文俊,200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 8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 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2014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1 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 8 月起
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负责过多个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 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本次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审计费用按照中标结果确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业务复杂程度及预计工作量等因素向公司收取 2024年度审计费用。
(2)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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