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9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ST 世龙 公告编号:2024-042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
25 年 1 月 4 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开启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 3 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汪国清先生、刘宜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同意提名江金华先生、刘胜强先生、温乐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江金华先生、刘胜强先生、温乐女士均已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刘胜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同日于《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董事候选人相关事项说明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汪国清先生、刘宜云先生在最近三十六个月 内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其中,汪国清 先生因以前年度未依规履行向上市公司报告义务,导致公司关联方信息披露不完
整、不准确,于 2024 年 6 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刘宜云先生
因其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公司 2019 年、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于 2024
年 5 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于 2024 年 6 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
的处分。
公司董事会认为:汪国清先生、刘宜云先生均为公司重要间接自然人股东, 自公司创始以来分别长期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副董事长及总经理等重要职务, 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深厚的行业积累,具备 良好的领导及决策能力,为公司的股权稳定和未来业务规划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 作用,且其在受到上述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后,高度重视并针对问题进行深刻反 省,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于前期违规事项已有充分的认知与改正。因 此,选举汪国清先生、刘宜云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不会影响公司规范 运作。
四、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 年 12 月 18 日
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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