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1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债券代码:127059 债券简称:永东转 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3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东股份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刘东杰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19 人,代表的股份
总数为 190,262,700 股,占截至 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50.6436%。
其中:(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
代表股份 83,856,250 股,占截至 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22.320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6 人,代表股份 106,406,450 股,占截至 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28.3230%。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下同)】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16 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 1 人,参加网络投票的 15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13,075,200 股,占截至 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股份总
数的 3.4803%。
2、在本次股东大会中,除因特殊情况并书面请假外,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独立董事。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刘美彤女士、叶林梅女士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89,97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99%;反对 18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72%;弃权 10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8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157%;反对 18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41%;弃权 10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02%。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89,97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99%;反对 16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1%;弃权 11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8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157%;反对 165,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80%;弃权 11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162%。
3、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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