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进出口业务及大宗商品销售,为有效规避经营商品价格波动的风险,防范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套期保值交易以实际经营业务为依托,根据业务经营和风险控制的需要适时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以实现成本锁定、降低风险的效果。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资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期货品种及交易方式
公司及下属控股企业通过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所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碳酸锂等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期货品种,不得在场外市场进行,不得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
2、资金额度、期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2.52 亿元。
基于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增加 2024 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额度
人民币 0.5 亿元。
上述套期保值业务在限定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预计额度。
3、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公司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额度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额度是以规避和防范主要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为目的。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及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保证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同时,公司配备了相关专业人员开展具体工作,公司具有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
四、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采购价格或产品销售价格为基本原则,在选择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制度,确保公司正常业务经营。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身可能面临一定风险,其中包括: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产生价格波动风险和保证金制度下的平仓风险。
2、信用风险:期货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3、操作风险: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风险控制。主要包括:
1、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在市场价格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以规避风险。
2、公司将建立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方进行资信审查,确定交易对方有能力履行相关合同。
3、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监控流程,加强管理防范操作风险。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4、密切跟踪期货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规定的套期
会计适用条件。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套期保值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公司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额度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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