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7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28 人,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814,40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631%。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 年 12 月 19 日。
3.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
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及《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328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 2,814,405 股限制性股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2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此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适格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考核体系科学性和合理性等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取得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出具的《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鄂国资考分〔2022〕68 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其上报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2 年 10 月 8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
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0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6.202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2 年 12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