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0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8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15,0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23,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92,000.00 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主要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审议担保额度的股
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的期间。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30 日《证券时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荆门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JIM01(高保)20240013),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北凯龙楚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荆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数字保理三方合
作协议》等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将湖北凯龙楚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荆门分行签订的编号为 202400001 的《数字保理三方合作协议》转入本合同担保范围。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2.公司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以下简称“汉口银行荆门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DB2024122400000024),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北凯龙楚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汉口银行荆门分行签订的编号为HT2024122400000019 的《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3.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荆门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4年荆中银凯龙高保字 001号),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北凯龙楚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荆门分行之间
自 2024年 12月 26日起至 2027年 12月 25 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
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湖北凯龙楚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合同名称:《保证合同》
保证人: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湖北凯龙楚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 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查、保险、评估、登记、鉴定、保管、提存、公证、垫缴税款等费用,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差旅费、财产保全费、过户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
保证期间:自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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