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0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4-083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 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5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为:2024年12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东莞市横沥镇湾区智造基地4号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20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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