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股份索赔征集: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郎海华律师提醒:2024年6月5日晚,
天顺股份索赔征集: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郎海华律师提醒:2024年6月5日晚,天顺股份(002800)公告收到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天顺股份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ST天顺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ST天顺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24-12-24 11:35:20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长期以来致力于证券案件诉讼的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郎海华律师结合规定得出:1、在2022年1月6日至到2023年4月25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23年4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导致亏损的;2、在2024年12月20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12月20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天顺股份而亏损的投资者,均有望通过诉讼的方式挽回损失。前期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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