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5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书面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
议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出席监
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世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
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刊 登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第三度报告》全文。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刊 登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相关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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