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人”)作为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赫达”、“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山东赫达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9 号),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0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
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59,47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汇
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减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 724.94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275.0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和信验字(2023)第 000036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招商证券、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总投资 预计使用募集资 实施主体
额(万元) 金额(万元)
淄博赫达30000t/a纤维素醚项目 91,563.53 32,000.00 淄博赫达高分子
材料有限公司
赫尔希年产150亿粒植物胶囊及 18,168.50 15,000.00 山东赫尔希胶囊
智能立体库提升改造项目 有限公司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3,000.00 13,000.00 ——
合 计 122,732.03 60,000.00 ——
二、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情况及原因
为优化公司产品线生产布局,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效率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前提下,拟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实施地点,新增的实施地点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赫达路赫尔希公司厂区内一车间”,与原实施地点间隔不超过 500 米,位于同一个厂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增加前实施地点 增加后实施地点
赫尔希年产 150 亿粒植物胶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赫达路
囊及智能立体库提升改造项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赫达路 赫尔希公司厂区内一车间
目 赫尔希公司厂区内五车间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赫达路
赫尔希公司厂区内五车间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若需履行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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