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6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前三季度
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的《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红派息方案
1、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当前总股本341,706,791 股为基数,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 51,256,018.6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计入以后年度分配。若在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赫达转债,债券代码:127088)处于转股期内,为保证本次权益分派的正常实施,
自 2024 年 12 月 24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在巨潮资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赫达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同时,公司实施了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 11 月 27 日已完成该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共向 116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6,430,000 股。
综上,自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348,136,854 股。公司将按照“每股派发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48,136,85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1 月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1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赫达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转股价格:17.00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16.85 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