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16 19:46:46 股吧网页版
恩捷股份: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7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1 月 16 日(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6 日(星期
四)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 8 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Paul Xiaoming Lee 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16人,代表股份数量226,972,7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077%(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971,279,156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3,674,288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 Paul Xiaoming Lee 先生
和李晓华先生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至 2023 年 7 月 17 日期间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078,318 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买入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的,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对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该部分增持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965,526,550 股),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 人,代表股份数量 195,500,4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481%。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412 人,代表股份数量 31,472,3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96%。

参与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413 人,代表股份数量 31,599,4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2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6,329,8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7168%;反对 594,0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0.2617%;弃权 4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21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0,956,5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7.9656%;反对 594,073 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