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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7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反腐败及反贿赂政策
(2024 年 7 月修订)
1. 目的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集团」、「本集团」或「凯莱英」)致力于负责任的商业行为、企业社会责任以及可持续发展,并始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
该《反腐败及反贿赂政策》(「本政策」或「该政策」) 针对多种情形提供指引,实施并执行有效机制,以预防和发现贿赂和腐败行为。本集团遏制不道德行为,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和风险控制。
2. 适用范围
该政策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包括借调员工)、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统称「相关人士」)以及与本集团有业务往来的外部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和供应商(「外部方」)。
每位相关人员均有责任遵守该政策。该政策无意取代任何相关的适用法律、条例和规章,也不可能解决可能出现的任何潜在问题。
所有相关人员都必须遵守该政策,违反该政策可能导致纪律处分,最终可能导致解雇,或在适当情况下,也可能提交监管/执法机构处理。
该政策规定了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的最低行为标准。相关人员应遵守其雇佣公司或当地法律规定的任何额外要求,这些要求可能比本政策规定的要求更严格。
3. 管理架构
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反腐败及反贿赂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
审计委员会:负责管理反腐败及反贿赂相关工作,审阅和监督反舞弊管理体系及相关制度的有效性。
审计部:负责商业道德标准审计、举报接收及调查处理等具体工作,并将审计结果、举报情况等报告至审计委员会。
4. 阻止腐败或贿赂
本集团禁止一切形式的贿赂及腐败。所有相关人士不得在开展本集团业务或事务时索取、接受或行贿。在开展本集团的所有业务或事务时,其须遵守所有适用法律及
赂条例》(第 201 章)等适用法律和法规,且不得存在如下行为:
(1) 索取或接受他人的任何好处、回扣作为报酬,或向利益相关者提供任何好处、回扣作为任何行动的报酬;
(2) 唆使或利诱其他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或在其他员工任职期间或离职后向其行贿或商定不正当利益;
(3) 非法进行关联交易或违反利益冲突规定,利用相关人员的职务便利为本人或亲友谋取利益;
(4) 涉嫌内幕交易和内部串谋勾结;
(5) 挪用公款和虚假记账;
(6) 任何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章程、规章制度的行为,或妨碍实现本政策或适用法律、法规宗旨的行为;以及
(7) 对上述行为刻意隐瞒。
5. 礼品和招待
礼品:包括现金及等价物,如金银珠宝、股票期权、购物卡、礼品卡、礼物、古玩字画、佣金等;
招待:包括宴请、娱乐、旅游等。
集团不赠送或接受旨在不当影响业务决策的礼品和招待。应避免与客户和供应商进行不适当的接触。
即使是出于善意的礼物也可能被视为影响商业决策的意图。因此,对员工赠送和接受礼物有一定的限制。仅有以下两个条件均得到满足时,方可接受礼品:
(1) 该礼品为一般广告性质的促销材料,例如印有标志的笔、记事本、日历等;且(2) 礼品符合法律和道德要求,不会被视为有意或可能不当影响业务决策。如需更多指导,请与团队主管沟通咨询。
员工只能接受适当的礼品。本集团要求员工上交应由集团接受的礼品。对此集团明确规定:员工由于非主观原因收受的工作对象的各种馈赠,应当场拒收,并需实时汇报集团;因各种原因未能当场拒收的,事后应及时退回;确实无法退回的,应在收到后 5 个工作日内上交集团审计部(「审计部」),因出差等原因未能按期限上交的除外。
审计部负责收集、登记礼品,并汇总报告集团,同时将一切直接或间接形式的礼品或利益统一上缴集团,由集团处理。
未在期限内收到礼品或利益并未出现任何特殊情况而未能上交的员工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和自律政策。价值低于 100 元人民币(含)的礼品或利益无需上交。
本集团允许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提供宴请或适当的社交娱乐活动。礼宴或其他款待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被提供或接受:
(1) 合法;
(2) 处于正常业务关系情况下;
(3) 基于培训或业务活动的行程;
(4) 符合集团规章制度;
(5) 不会被视为旨在不当地影响集团的业务决策,且集团在接受公众审查时不会有不当之处。
6. 慈善捐款和赞助
在某些情况下,慈善捐款和赞助可能构成变相贿赂。集团和各子公司负责社会慈善活动的日常管理。
合规团队必须确保遵守集团的相关政策,包括但不限于集团与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互动准则。
7. 利益冲突
公司决策必须严格遵守集团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均应以书面形式披露,并经管理层或授权部门的批准。
以下是某些典型的利益冲突或潜在利益冲突:
(1) 在供应商、客户或竞争对手处拥有个人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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