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 中装 公告编号:2024-124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具有不确定性,存在报名期内未能招募到合格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未按期签订投资协议等可能。
2、公司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但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续进入重整程序需要法院在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前,逐级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期间,上市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报情况,中国证监会作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意见和受理法院逐级报送的报告后,审查决定是否批复同意受理上市公司重整案件,因此预重整程序被受理并不意味着公司最终能进入正式重整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且正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因此公司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 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
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
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的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2024年5月24日,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装建设”或“债务人”)收到债权人东莞市铭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发来的《通知书》,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2024年5月24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2024年7月3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作出(2024)粤03破申547号《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担任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
为依法有序推进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重整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中院报告,预重整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中装建设预重整/重整投资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中装建设及其预重整概况
中装建设成立于1994年4月29日,注册资本72168.5336万元人民币,是一家以建筑装饰为主业,协同开拓物业管理、新能源、科技创新等领域的综合性企业。中装建设于2016年11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ST中装,股票代码:002822。
2024年7月31日,深圳中院作出(2024)粤03破申547号《决定书》,决定对
中装建设启动预重整。截止目前,中装建设正在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
二、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
本次招募工作目的在于为中装建设引入投资人,由重整投资人为公司提供资金、产业及管理等资源,达成如下目标:一、支持公司全面恢复流动性、彻底化解公司债务危机、协助公司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面优化债务人的资产结构和债务结构;二、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最终打造出股权结构优化、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质量优良、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优质上市公司;三、依法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努力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和投资人等各方共赢。
三、招募条件
(一)主体资格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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