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作为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中装建设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1 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525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2,500 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51,230.69 万元,全部计划用于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18233 号《验资报告》。
公司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
易,债券简称“中装转债”,债券代码“128060”。2020 年 2 月 6 日,“中装转债”
的债券余额为 2,978.94 万元,流通面值已低于 3,000 万元,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
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故公司对截止 2020 年 3 月 19 日收市时尚未转股的“中
装转债”进行了赎回,自 2020 年 3 月 30 日起,公司发行的“中装转债”(债券代
码:12806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二)募集资金账户中结余的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
余额为 113.12 万元,该募集资金余额已全部被冻结。
(三)募集资金中前期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1,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9 月 12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截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本次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已满 12 个月,公司未按期归还募集资金。
2024 年 2 月,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引发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缩减授信额度、
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及诉讼等事项,给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了较大影响;此外,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重整,公司流动性几近枯竭。截至目前,公司仍未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1,000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银行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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