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7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证)字[2024]043 号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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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易明医药、公司、 指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本次股权激励 指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
《激励计划(草 指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案)》 励计划(草案)》
限制性股票 指 激励对象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等部分权
利受到限制的公司股票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得公
司股份的价格
本次股权激励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尚未成就,限制
限售期 指 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的期间,自激励对象获
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
解除限售期 指 本次股权激励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可上市流通的期间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本次股权激励所设立的,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
必须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业务办理指南》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
理》
《公司章程》 指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证)字[2024]043 号
致: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与易明医药签署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接受易明医药的委托,担任易明医药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就易明医药拟实施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发表法律意见之前,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1.本所律师仅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2.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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