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4-051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危险货物运输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576.5139 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6 号文《关于核准西藏高争
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600 万股,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
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23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1 日
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8,58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1,214,800.00 元后,已缴入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 357,365,200.00 元。同时扣除公
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审计评估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 7,837,000.00 元,实际募集股款为人民币 349,528,2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211840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国际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北京中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等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县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拉萨市国际城 954000010000088000 0.00 销户
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销户
公司拉萨北京中路支行 54050101363600001163 0.00
银行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 138812194550 0.00 销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 015800042910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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